宗喀巴大師顯密修行次第科頌釋 下士道之實修引導_下士修法之四
明信業果(七)
開示 / 大悲恩師 上傳下鋒法師
◎十惡
身
( 殺盜淫三業 )之造作 -
1.殺生
基 ─ 為其他具有生命的有情。例如:被屠宰的豬狗牛羊。如果自殺,可犯殺生加行罪,未犯究竟殺生罪。
發心
─ (一)想,於基無誤想,即對所殺有情確認無誤。如果於有情作非有情想,或者於非有情作有情想,即為有誤,不犯究竟殺生罪;如果心想無論誰來都將殺害,也是於基無誤想,其餘九種惡業當依此類推。(二)發起心,故意發起不間斷殺害之心。
加行 ─
自己做或教他人做,使用器杖、諸毒或咒語等各種手段殺害有情。一般人誤以為指使人殺,自己沒有動手作,不犯殺罪。其實教人殺與自己親自殺並沒有區別。如《俱舍論》中云:「軍等若同事,皆成如作者。」以軍官為例,如果他指揮很多士兵總共殺了一百人,每個士兵所造罪業大小與各自所殺人數成正比,而軍官則造下屠殺一百人的全部罪業。如果是集體夥同行殺,則不論主從,凡參與者都同犯殺罪。假設有五人共殺一頭豬,殺生罪業並不是由五人平分,而是每人均有殺一頭豬的全部罪行。以下九種惡業均為如此,後不贅述。
究竟 ─
依靠加行導致所害有情當時死亡或而後死亡。但如果作者先死或與受害者同時死,則不會犯究竟殺生罪,因為作者已成中有身或已轉生,造業所依的身心已經發生了轉變。
殺生的動機為貪嗔癡三毒煩惱。如因仇恨而行殺,是由嗔心發起的殺生;為了獲取獵物的皮、肉、骨等而行殺,是由貪心發起的殺生;認為殺毒蛇猛獸、蚊蠅蚤虱等是為民除害,或如外道等故意殺生以血肉祭祀,如是行殺是由癡心發起的殺生。與此相同,其餘九種惡業都因貪嗔癡而發起。因眾生最愛惜者莫過於自己寶貴生命,所以不論是以強、中、弱哪一種貪嗔之心,殺害任何一條生命,也會使其遭受劇烈的痛苦。因此殺生的異熟果報尤為嚴重:由殺生而轉生於三惡趣中任何一處,都須感受長達一中劫苦,或相當於人壽二百億年的痛苦。假若從三惡趣中解脫後,無論生於三善道何處,自己都須要償還五百次生命,並感受短命多病等厄運為等流果。以下共學一則殺生感受異熟果的公案:目犍連尊者與華傑比丘有一次同去海邊,途中見一長著獸頭、周身燃火的人,口中一邊喊著“哎喲喲……”一邊哭嚎,慘叫聲傳遍了整個山谷,同時被數以萬計可怖餓鬼圍繞著,餓鬼們手持弓箭,向他開弓射箭,許多火弩刺中了他。見此情景,華傑比丘問目犍連尊者:「這是何因?」目犍連尊者說:「此人曾是獵人,生前殺了許多野獸,死後數年感受如此痛苦,之後又將墮入大地獄。很難有解脫的機會。」
另有一則因殺生感受等流果的公案:佛在世時,舍衛國有婆羅門夫婦時常供養迦留陀夷尊者。臨死時都囑咐兒子,在自己死後要繼續不間缺的供養尊者。父母去世後,婆羅門子奉父母教仍虔心供養尊者。婆羅門子一次外出時,就囑咐妻子供養。這天來了五百盜賊,其中一人相貌端正,婆羅門婦遙見此人就心生愛慕,兩人遂共私通。因為尊者數次前往其家,婆羅門婦怕洩漏此事,遂與情夫密謀將尊者殺害。當時波斯匿王聽到尊者被殺,心中嗔恚懊惱,當即下令誅婆羅門家,並誅殺左右十八戶,又捕來五百盜賊,全部斬斷手腳擲於溝中。有比丘見後就問佛陀:「迦留陀夷過去造何惡業,今生被婆羅門婦所殺。」佛告比丘:「迦留陀夷過去生中,曾作大天祀主。當時有五百人帶一四肢被截的羊前往天祀,祀主得羊立即宰殺,由於殺羊墮於地獄受無量苦。那時的大天祀主就是迦留陀夷前身,雖然此生已證阿羅漢果,但因餘業未盡,今須感受此等流果。那羊就是婆羅門婦前身,截斷羊腳的五百人是今日被截手腳的五百盜賊的前身。」
殺生罪業極重,所以感報也極為迅速,許多殺生者當生即現報應。我們須倍加注意的是:在結婚生子、祝壽節慶之吉日,切勿殺生以享肉食,因為本想延壽生子,而殺生只會招來短命多病的厄運,所以于吉日尤應盡力放生食素。如呂祖所說:「汝欲延生聽我語,凡事惺惺須恕己。汝欲延生須放生,此是迴圈真道理,他若死時你救他,你若死時天救你。延生生子別無方,戒殺放生而已矣。」唐朝顯慶年間,長安城西路邊店裏,有家婦人新生一男孩,滿月之時親族聚會慶賀。婦人家買了一羊準備宰殺招待賓客,此羊幾次向屠夫跪拜,屠夫轉告其家,但全家老少都不以為然,於是當即殺羊並將肉放在鍋裏煮,產婦抱兒前來觀看。當至火前時,突然鍋破湯噴,火焰直射母子以致當場雙雙命亡。當時親戚鄰里所見者,無不心酸意切,深信因果報應真實不虛!而店人親見親聞者,都永斷酒肉葷腥不食。
當今時代,另外須要特別注意的是:隨喜殺生者亦有罪報;如果懷孕者人為的墮胎,會斷送這個神識為人的機會,將引起神識的極度怨恨,所以墮胎也形同殺生。《雜寶藏經》中便有隨喜殺生與墮胎的果報記載:曾有一鬼問目連:「我常兩肩有眼,胸有口鼻,常無有頭,這是什麼因緣?」目連答道:「你前世常作魁膾弟子,碰到殺人常生歡喜心,用繩繫著髮髻牽拉,以此因緣遭受如此罪報。」又有一鬼問目連:「我身常像塊肉一樣,沒有手腳眼耳鼻等,且常為蟲鳥所食,罪苦難忍,這是什麼因緣?」目連答道:「你前世常給人藥墮他兒胎,所以受此罪報。」
還有,烽火延綿的戰爭也與殺生有必然之因果關聯。慈受禪師偈云:「世上多殺生,遂有刀兵劫。負命劫汝身,欠財焚汝宅,離散汝妻子,曾破他巢穴,報應名相當,洗耳聽佛說。」人類的戰爭即是源於往昔的殺業,由當世貪嗔煩惱的發動,方迅速成熟慘報。戰亂時,空中飛機轟鳴,地面槍炮隆隆,國破家亡妻離子散,人民流離失所。各個膽破魂飛,終日恐懼片刻無寧。大家無論從電影電視看到,或從報章中讀到如此淒慘場面時,可曾反省過,大至戰爭中家破身亡,小至剎那間恐怖都非無緣無故發生的。當動物被捉縛時,它們內心多麼的恐懼、絕望;而被宰割、分解時,又是何等的痛苦、淒慘……如是的殘害、殺傷眾生,其惡業如以戰爭的方式來成熟果報時,當然就會顯現戰火之中與動物受苦情形相當的血腥場面。所以我們必須戒殺放生,並努力懺盡往昔殺業。
2.盜(不與取)
基 ─ 為屬於其他人所擁有的財物。
發心 ─(一)想,於基無誤想。(二)發起心,沒有得到物主的許可,將財物擁為己有的意樂。即物主沒有佈施,作者設法擁有其財物的心態。
加行 ─ 以強力劫奪,或暗中竊取;若於債務、寄存物等以狡詐欺惑方便而據為己有;或為損害他人財物等,由自做或教他做。
究竟
─ 將財物擁有屬己想,即已生起得到之心。
不與取可分三類:(一)權威不與取,勢力強大之人如國王等以非法的手段劫奪民眾的財物;(二)盜竊不與取,如盜賊在主人沒有看見的地方暗中偷偷竊取財物;(三)欺誑不與取,如經商貿易時,為了欺騙對方而以妄語、非法爭鬥等手段獲取財物。
眾生所犯盜戒中,尤以盜十方常住僧物的果報至為嚴重。《觀佛三昧經》中說:「盜僧鬘物者勝過殺八萬四千父母等罪。」《寶梁經》中說:「寧啖身肉,終不得用三寶物。」《方等經》中云:「五逆四重,我亦能救,盜僧物者,我不能救。」或許有人會問:「為何盜僧物的罪業偏重?」因為對境是十方凡聖,上至諸佛下及持戒僧眾,其境廣大無邊,所以隨盜一物即結無邊等罪。大地微塵尚可計數,而人盜僧物的罪報卻不可測量。本來施主供施一毫一粒唯願十方出家凡聖食用,日夜修道,並非發心供俗。凡聖僧眾以之資身助成道業,能令施主得到無邊的利益,但如果盜竊濫用,自然會造下極重的罪過。
末法時代的眾生,不信因果,膽大妄為。因為貪欲的驅使,貪取福物,以用資身;濫用僧食,受用花果;借貸僧物,經久不還;倚仗權勢,吞奪信施,如此種種難以盡述。眾生可憐,無宿命通,見不到前因後果的關係;倘若能像阿羅漢那樣現見過去世在地獄受苦的情景,定會心驚膽顫,誰會為一點五欲的享受而毀滅自己,去竊取濫用僧物呢?通過學習以下公案,更會深信不移。唐僧覺,早歲出家住空慧寺。寺中福物甚多,於是屢次偷盜;至年任知事職,擅用公錢心中卻毫無愧悔。有一日忽然脫衣露體,手如反縛而號叫大呼,悲泣流淚。寺中僧泰等人前去探問,僧覺十分痛苦的說:「我現在是活著入地獄的人,有人在空中執鑿,鑿我額頭、腦後以及背部,諸處都已洞穿如孔。空中有錢,或編或貫,或千或百,從口中入即從背上孔中出;或從背上孔中入而從口中出;或從額入腦出、腦入額出。穿梭來回,痛不可言。」這樣折磨數日之後,即告命終。這是偷盜僧物立遭現報的例子。因偷盜對境是常住三寶,偷盜又屢屢造作,且盜後無有慚愧並作覆藏,當屬現法受業,所以在今世就現前慘烈報應,死後惡道的果報更將痛苦無極。
另外,再學習一則公案,以瞭解常住僧物挪為私用的果報。唐貞觀年間,汾州界內寺僧伯達,嗜酒常醉;後任常庫直歲時,常私自以公錢買酒喝,數年後死去。後來該寺僧眾買得一牛,膂力甚大。家人驅牛群入寺時,新買之牛在群牛後數十步,時眾僧中有一僧忽有所悟說:「這牛行步躑躅,很像從前的伯達。」牛聽“伯達”二字,就回頭面向眾僧。大眾都說:「可能就是伯達。」便對牛說:「你若真是伯達,就朝這邊走。」牛應聲即來,以頭叩地,眼中不禁淚如雨下。眾僧見此情景,都難過得流淚,之後大眾為它懺悔受戒。
在世俗間,父母是福田對境。《極樂願文大疏》中說:對三寶之財、上師之財、父母之財,甚至僅竊一根針也將墮入無間地獄中。古代的中國以孝治國,善根淳厚的古人以孝養父母作為人子的天職,孝行之中以自己勞動所得來贍養父母,本是份內應盡之事,並不算是孝之正行,比起養父母身來,孝敬之心才是根本,這也是人與禽獸的差別所在。在動物世界可以看到烏鴉反哺、羊羔跪乳的行為。可惜當今社會,人心不古,變得連禽獸都不如,子女長大唯利是圖,只知榨取父母的血汗,千方百計將父母之財佔為己有,有些甚至明目張膽,強行奪取,這種逆天背倫的獸行,需要多少世的作牛作馬才能償還重如泰山的業債!又高官要員,利用權勢巧立名目,刮取民脂民膏,其現世的報應如《太上感應篇》上所說:「橫取人財者,乃計其妻子家口以當之,漸至死喪,則有水火盜賊、遺亡器物、疾病口舌諸事,以當妄取之值。」所以非理非法橫取他人財富,即屬份外不應得之財,終將被水火盜賊、疾病口舌等消盡,或者殃及妻兒家眷減損福報,漸至死喪。其後世之報,經中說:搜刮民財的高官多數將轉生到餓鬼惡龍之中。所以雖然人能善於心計,巧於謀略,但畢竟難逃因果報應。所造之業即使微如毫末也一點不會憑空消失,其果報必定會變本加厲的成熟於造業者身上。
當今之世,隨著經濟的迅猛發展,沉溺於物欲中的人們早已忘記「君子愛財,取之有道」的古訓,取而代之的是「不管黑貓白貓,抓到老鼠便是好貓」的逐財邏輯。再沒有道德、因果的約束,不再相信造惡會有惡報,而把“誠實”譏為“愚蠢”,“狡詐”讚為“高明”。現代人將智力用在商業詐騙上,於是乎各種各樣的假冒偽劣產品充斥市場,其造假技術之高、速度之快、手法之巧在過去時代簡直難以想像;人與人之間相互信任度大大降低,時刻都面臨被人愚弄的可能。然而,造業者不可能永遠逍遙法外,沾滿罪惡的金錢絕不可能帶給人們真正的幸福。因為既已造下深重罪業,因緣成熟之時,苦果還自受。
3.邪淫
基 ─ 略有四種:所不應行、非支、非處以及非時。所不應行,指除自己合法配偶外的一切男、女、黃門等均不應與淫。尤其不能與自己的父母、兒女及七世宗親行淫。非支,指即便是合法夫妻,除正常支、道外的其餘處(如口、大便道、手、股間、大小腿間等等)。非處,指夫妻也不能行淫的地方,如上師附近、塔、廟、他人面前等處所。《俱舍論釋》中指出不能在有光明的地方行不淨行。特別應注意的是不能在夫妻臥室中供養佛像、經書,否則每次行淫均屬犯根本罪。另外,身上所佩帶的佛像、加持品等,雖在一般情況下不能隨便取下,但在行不淨行時應當取下,放在臥室以外的房間中,否則也屬於犯根本罪。非時,即夫妻間也不能行不淨行的時間。如白天、月經期間、妊娠期間、產前產後、哺乳期、齋期、病中、苦惱憂鬱之時。
發心
─(一)想,上述四種情況無誤想。(二)發起心,樂欲行不淨行。
加行 ─
生起淫意,口說欲詞,身體行淫。
究竟
─ 以我所執而與境合,超過界限、受樂。
造邪淫業將會墮入三惡趣中,業重者感生於近邊地獄的鐵柱山中,或於地獄中感受臥鐵床、抱銅柱的燃燒之苦,或者轉生於不淨淤泥中,或者轉生為女人胎中的寄生蟲。因猛業成熟後,變現出地獄鐵柱山的業力景象,在業力的牽引下,淫欲眾生身不由己的來到鐵柱山下,這時聽到山上昔日的愛友呼喚自己,於是就向山頂攀登,山上的鐵樹枝葉紛紛向下刺穿身體;等到達山頂時,又有烏鴉、鷹鷲等飛來啄食眼等。此時山下又傳來呼喚聲,淫欲眾生又如前一樣奔下山去,而所有的鐵樹枝葉又指向上方,從他們的前胸徑直刺入穿透後背。到了山腳下,可怖的鐵男、鐵女擁抱其身,將他們的頭吞入口中大嚼,嘴角兩邊流出白色的腦漿,淫欲眾生異常痛苦。邪淫之中,如果對境是至親尊長、僧尼淨眾,則所造惡業尤重,死墮無間地獄,屠割燒磨無有停息,且此界壞後寄生他界,他界復壞,更寄他方。邪淫眾生從地獄中出,又要於餓鬼、畜生道中繼續感受餘業的苦報,最後脫生為人,還要感受相應的等流果。《地持論》中說:「邪淫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,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:一者婦不貞潔,二者得不隨意眷屬。邪淫何故墮入地獄?以其邪淫犯非分為苦,所以命終受地獄苦。何故邪淫出為畜生?以其邪淫不順人理,所以出地獄受畜生身。何故邪淫復為餓鬼?以其邪淫皆因慳愛,慳愛罪故,復為餓鬼。何故邪淫婦不貞潔?緣犯他妻,故所得婦常不貞正。何故邪淫不得隨意眷屬?以其邪淫奪人愛寵,故其眷屬不為隨意,所以復為人之所奪。」《法苑珠林》中云:「佛言邪淫有十罪:一者常慮彼夫所殺;二者夫婦不睦;三者惡增善減;四者妻子孤寡;五者財產日耗;六者惡事常被人疑;七者親友誹謗;八者廣結怨家;九者死入地獄;十者報盡為男,妻不貞潔,報盡為女,多人共一夫。」
邪淫的同行等流果是生生世世貪戀女色、喜歡邪淫,或轉生為雞等貪欲重的傍生。而行邪淫導致的內心痛苦會像一道無法抹去的陰影,長久的伴隨著造業者,無法擺脫直至此業力消盡為止。《雜寶藏經》記載,昔有一鬼對目連說:「我以物暗自蒙頭,也常害怕人來殺我,我心常恐怖畏懼難以忍受,這到底是何因緣?」目連答道:「你前世曾經淫犯外色,常常害怕見人,或怕其夫來捉縛打殺,或怕官法處決、遭受刑戮,因為常懷恐怖心,所以會感受如是心理罪苦,之後還要感受地獄的苦報。」
又淫業方面,雖沒有以身口作不淨行,但只要心生染汙念,也將罪染自心相續,感召很大果報。明正德年間,四明有一符秀才,死後托夢給兒子說:「我生前犯淫律,明日將投生作南城謝家的狗。請你急行善事,為我懺悔。」說完之後,一鬼牽其頸項,一卒以白皮蒙其頭,悲啼躑躅而去。子驚醒後,第二天謝家果生一身體細白狗,秀才子將其買回,並為它廣作善事。五六年後,狗不食而死。又過月餘,其家小鬟忽然蹲在座上,像秀才樣般大聲說話:「我實未曾犯淫,只因十八歲時經過嫂房,嫂正在洗妝,指環落地,叫我拾取,因此動情。後來嫂又時時對我笑語,我當時幾乎破義。嫂病死後,我感覺神思憒亂,次年亦死。死後,有鬼將我捆縛至一官府庭下,兩手據地已成狗形。現在因你行善有功,得以懺悔前孽,我將往山東趙家投生為其子,所以來與大家告別。」小鬟言畢倒地而醒。符秀才雖然身口未作邪淫,但內在邪心熾燃,所以造的是集而未作之業,由此意業不清淨而感惡趣果報。
夫妻行淫,如果行之非時、非處,亦會在現生產生惡劣的後果。茲引《壽康寶鑒》中的禁忌表,其表條分縷析,一一指出犯忌所生的惡果,使人看後能自知警戒,不至於以圖一時之快而招致戕身損命的終身遺憾。(1)天忌:酷暑嚴寒,犯之得重疾不救;烈風雷雨、天地晦冥、日月薄蝕、虹現地動,犯之產怪物身;白晝、星月之下、燈火之前,犯之皆減壽。(2)地忌:廟宇、寺觀、殿堂之內,犯之大減祿壽;井灶、圊廁之側、荒園、塚墓、屍柩之旁,犯之惡神降胎並產怪物身死。(3)人忌:大怒傷肝,犯之必病;行房百里者病,百里行房者死;醉飽行房,五臟反覆;空腹行房,犯之傷元神;病後行房,犯之變症復發;胎前行房,犯之傷胎,故凡有孕後,即宜分房絕慾。一則恪遵胎訓;二則無墮胎之患及小兒胎毒,兇險病痘,遊風驚癇、牙疳等病;三則所生之兒,男必端嚴方正,女必貞靜幽閒,自然不犯淫 ?;產後十餘日內犯淫,婦必死,百日內犯之婦必病;天癸來時,犯之成血痳症,男女俱病;目疾者,未愈或始愈,犯之必瞎;虛勞症者,雖養好強健,猶須斷欲一年。若以為復原而犯,多半必死;傷損筋骨者,好後猶須戒百七八十日,若未過百日,犯之必死。縱過亦必致殘廢;過辛苦、過操心、過熱、過驚恐、過憂愁者皆不可犯,犯之輕則痼疾,重則即死亡。…… 待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