總網頁瀏覽量

2017年12月6日 星期三

下士修法之四 _ 明信業果(八)

宗喀巴大師顯密修行次第科頌釋 下士道之實修引導_下士修法之四
明信業果()
開示 / 大悲恩師 鋒法師

口( 妄語、離間語、粗惡語、綺語四業 )之造作 -
      4. 妄語
基 - 有八種:已見說未見、已聞說未聞、已知未知(第六意識)、(嗅、覺、觸等)已覺說未覺,此四條及反此四條。對境為能言、解義者。

發心 -(一)想,於基無誤想,即於所見變想為未見,及於未見變想為已見等。(二)發起心,發起掩蓋真實情況並交換為另一虛假情況而說,故意打妄語。
加行 - 口中說妄語,或者默許虛假情況(如人問你已證空性否,如不答即屬默許),或者以身相指示虛假情況,自做或教他做。
究竟 - 他人已理解所說之義。
依《俱舍論》觀點,以有染心變換情況而說,當他人解義因此而變更瞭解,即成妄語。如果他人不解,不至於變更瞭解,故僅成綺語。以下三種語業,在對方未解時,都僅成綺語。妄語分為三類:(一)一般妄語,懷有欺騙他人之心而說的一切妄語;(二)大妄語,如說善法無有功德、惡業無有罪過、清淨剎土無有安樂、惡趣無有痛苦、佛陀無有功德等;(三)上人法妄語,即未證言證,未得言得。如沒有得地說得地了,沒有神通說有神通等。
《智度論》中云:「如佛說,妄語有十罪。何等為十:一、口氣臭;二、善神遠之,非人得便;三、雖有實語,人不信受;四、智人謀議,常不參報;五、常被誹謗,醜惡之聲周聞天下;六、人所不敬,雖有教敕,人不承用;七、常多憂愁;八、種誹謗業因緣;九、身壞命終當墮地獄;十、若出為人,常被誹謗。」妄語亡失一切諸善本。如律藏中說:「如水器中之水傾倒後所剩甚微一般,其功德僅有少分而已;猶如剩餘微量之水亦漏到地上一般,其梵淨行之功德皆漏盡無遺;猶如空空的容器倒放一般,梵淨行及所有的功德均一敗塗地;如同狂象無所不作一樣,愚癡說妄語之人無所不說。」 即生之中,如果常以妄語欺騙、誹謗他人,必然會遭受到對方的回報。因除了已降伏自心的聖者,凡人都有“以牙還牙”的報復心理。如果我們騙人,受害者出於自尊,不甘被人欺騙,會在人群中揭露我們的惡行。如此惡名將會迅速傳播開來,信譽將會一落千丈。從此後即便說的是真話,也會被視為謊言,人們時刻都提防著以免上當受騙。這樣在無人信任的困境下,感受孤立無援的痛苦,生命將會因此萎縮,事業也會因此衰敗;而後隨著妄語黑業的牽引,必將墮入三惡道中。等到惡業消減投生人中時,由於妄語餘業的影響,反映在身心上則有種種語言方面的俱生報障,比如舌根不具,說話結結巴巴、口齒不清。在等流果方面,仍然有著愛說妄語的習氣,有時即使想說真話,也會不由自主的說成妄語;與人接觸時,會經常遭受他人誹謗和欺騙,而且所說雖是實話,別人也不信受,即便是說正法,他人也不願聽聞。   
以下共學一則妄語感受他人誹謗果報的公案:往昔罽賓國有阿羅漢離越,常在山中禪修,有一次失牛者循著足跡來到尊者住處,當時他正在煮草染法衣,以宿業力所感法衣變作牛皮,染汁自然變作牛血,所煮染草變作牛肉,所持缽盂變作牛頭。見此情景,失牛者就將離越捉縛交付予王,入獄十二年,常為獄監飼馬除糞。離越有五百位得阿羅漢果的弟子,觀覓師父都不知所在。在業緣將盡時,有一弟子觀見師父原來在罽賓獄中,就來告王:「我師在獄中,願王裁決處理。」王即派人去獄中核查,使者到獄中只看見一人容顏憔悴,鬚髮極長,在為獄監飼馬除糞。使者返回後向王稟報,未曾見有沙門離越。弟子又對王說:「願王下令凡是比丘都允許出獄。」王即如是宣佈。離越聽到此話,頓時鬚髮自落,袈裟披身,踴出虛空顯現十種神變。王見此情景,五體投地對離越說:「尊者,願您接受我的懺悔。」且問:「尊者以何業緣,感得獄中受苦?」離越答道:「我往昔曾失牛,跟蹤尋牛,當時誣謗一位辟支佛偷牛。後來墮於三塗受苦無量,餘殃未盡,今日得羅漢果,仍受報應被人誣謗。」人生不可能總是風平浪靜的,在一生中我們可能會“無端”受到他人誣陷誹謗,甚至因此而鋃鐺下獄。那時應該堅信三世因果,知道這是往昔妄語誹謗他人的果報,一切都是自作自受。有了這種達觀的心態,就能逆來順受、隨緣消舊業而不造新殃。像離越阿羅漢是知命的聖人,所以能夠默默的順受宿業的果報,無怨無悔的隨緣度過十二年飼馬除糞的獄中生涯。
另外,更需明瞭對比較殊勝的對境如上師、正法、僧眾、父母等進行無理誹謗或是欺騙誑惑,將會遭致極其嚴重的慘報。下例便是無因誹謗僧人而受慘報的公案。目犍連以神通去無間地獄,見一眾生身長數由旬在受苦,當時很多獄卒拖出它的舌頭鋪在燃燒得通紅的鋼板地上釘住,許多農夫在其舌上驅牛耕犁,有時火焰熾燃,整個舌頭與身體都被焚燒燼盡,一會兒又復活過來;又有許多農夫在舌上驅牛耕地,耕牛與農夫的腳踏下去抬起來,每步都有一個兵器現出,把舌頭割成一塊塊的碎肉,它痛苦難忍,輾轉翻滾,大聲哀號。目犍連目睹此景,就用聲聞智慧入定觀察他前生究竟造了何等惡業,以致今生感受如是之苦,結果只見此眾生一直都在無間地獄受苦,而且此獄壞時即轉生他獄,無有出期。目犍連思忖,只有遍知佛陀才能徹見究竟,於是剎那間返回舍衛城,將所見之事稟白世尊,問上述業報的宿世因緣。世尊告曰:「此眾生曾造極大惡業。往昔無失心如來出世時,王宮中有一位三藏法師,為王宮上下及內外城民恭敬供養承侍,衣食藥物非常富足。後有一位已證羅漢果的羅漢法師率五百眷屬先在王宮小住,後安住於宮外。此羅漢法師相貌莊嚴,具聖者之德行,很多眾生漸生敬信,恭敬供養承侍。宮內三藏法師漸失往日名聞利養,心生苦惱欲作損害。於是在很多人面前對羅漢法師作無因誹謗:「那位羅漢法師已破根本戒,他行持的不是佛法,是外道邪知邪見,你們切莫依止,恭敬供養也沒有什麼實際利益…」聽了這些誹謗,很多人信以為真,之後不再恭敬供養羅漢法師。羅漢法師因此決定離開當地,以免繼續無因誹謗造更多惡業。宮內三藏法師的名聞利養雖恢復如前,但死後卻墮入無間地獄。諸比丘,當時的三藏法師即正在地獄中受無間痛苦的眾生。從無失心如來直到現在我的教法時期仍未得到解脫。」目犍連復問:「世尊,這個眾生到何時方得解脫?」世尊告曰:「將來正覺師如來出世時他才能得到人身,在其教法下出家證得阿羅漢果位;得到阿羅漢果位時,也是受很多人誹謗。」
最後,我們更應明知誓言、諾言尤不可虛妄。因為輕諾者必遭人怨,輕誓者必受天誅。通過以下兩例的學習,有智者自可深信不疑。宋欽宗北狩時,已經立成和議,顯仁皇后即將回國。當時欽宗皇帝挽著皇后的手說:「我如能南歸,即使作太乙宮使,也心滿意足矣!」皇后則發誓道:「我南歸後,如不來迎陛下,當瞎我眼!」等到宋高宗時,根本不見有迎復先皇之意;皇后卻不敢力言,不久即雙目失明。當時雖然廣募醫療,卻無人能治皇后眼病。後有道士入宮,用金針一撥,左眼頓時復明,皇后請求再治右眼。道士說:「皇后,您用一眼看視,另一眼該履行您的誓言。」皇后聞言肅然起謝,道士竟自離去。
佛陀世代,有位微妙比丘尼,往昔曾作長者妻,家境鉅富但無子息,因妒忌妾生男兒,私下將兒殺死。見妾怨罵,長者妻詛咒發誓:「我如殺你子,讓我夫被蛇咬,所生子被水漂狼吃,讓我自食子肉,身被活埋,父母居家失火而死。」長者妻死後墮於地獄,受苦無量。地獄罪畢,投生為梵志女,懷孕滿月之時,和丈夫回娘家,途中臨產宿於樹下;不料丈夫被毒蛇咬死,婦人悲痛迷昏,待天已初曉,婦人手牽大兒、懷抱小兒哭著繼續前行。途中被大河所阻,沒有渡船,於是留下大兒,先送小兒到對岸,然後入水來接大兒。兒見母來赴水抱母,不幸被水沖走。婦人又回來抱小兒,卻見兒被狼叼去,血肉淋漓。婦人悲痛,肝腸寸斷。後於途中又遇一人,是父母的相識,婦人向他訴說自己的苦難,並問父母平安與否。對方說:「近日你父母家失火,全家都死於火災。」後婦人又嫁人,不久懷孕。一日將產,丈夫飲酒歸來,婦正分娩,無人開門,丈夫破門而入,喪心病狂的將婦毒打,又將產兒放入鍋中煮,強逼婦人吞食,婦人被逼無奈,強吞一口當即痛入心肝,因此棄夫遠逃。到波羅奈國時,在一樹下歇息,遇一喪妻不久之人,遂與他結為夫妻。才過數日,夫又命喪黃泉。依當地的國法,如果丈夫生時,夫妻相愛,夫死之後妻要為夫殉葬,婦難免此難又被活埋。恰逢群賊前來盜墓,因而得以生還。婦人自想:宿世造何罪業,竟如是連遭奇禍?聽說釋迦如來正在祗桓中,即往佛所,求哀出家。由於過去曾供養辟支佛飲食並發願修行,所以值遇佛陀並得證羅漢果位。
   5. 離間語 (兩舌)
基 - 和合或者不和合的諸有情。
發心 -(一)想,於基無誤想。(二)發起心,於和合有情,欲使他們相互背離;於不和合有情,樂其不合。
加行 - 在發心的基礎上,以實語或者不實語,隨自己的意樂而說。
究竟 - 他人理解所說語義。如果對方因離間語而關係破裂,此業道即成圓滿;假如對方不理解而未造成不和,便成為綺語。
離間語分二:(一)公開離間語,於甲乙兩個人同在時,當面以挑撥離間的語言使他們分開。比如說「我聽說甲暗中說你是何等下劣,當面也想方設法迫害你,今天看你們倆好像不是那樣的啊!」(二)暗中離間語,在情投意合的甲乙兩人之間,如背著乙而於甲面前說「你雖然很關心乙,但他對你卻是如何如何不好等。」以離間語使他們分開。
因為說離間語無有慈愛,發心狠毒,專門破壞人與人之間的關係。由此離間者將會墮入三惡趣中,或於拔舌、烊銅、犁耕地獄長劫受苦,或墮畜生之中無有舌根,啖食糞穢。即使以些微的善業得復人身,俱生便有生理的殘障,如舌根不具,口氣臭惡,喑啞謇澀,縱然口說善言,他人也不信任。又由於報所感,在人間會有眷屬弊惡、不相和合的果報。其原因是因為離間兩舌的作用,使得同心同德的善友也會惡心相向,又使本來親密無間的親朋由此心生嫌隙、關係破裂,業感等流,必定會有如是的回報。同行等流果是以宿世的串習力致使今生總是喜歡說離間語。

在離間語中,以破壞僧眾和合,果報極重。《極樂願文大疏》中如是描述:儘管真正的破和合僧在當今不會發生,但與之相類似的挑唆師徒、寺院之間的關係,卻時有發生,這種罪業近似於五無間罪。昔日提婆達多破壞僧眾和合時,整個三千大千世界的眾生相續中皆未生起善根。《文殊根本續》中說:「若有一個在寺廟、上師之間製造矛盾者,猶如攪拌血液的棍子一般的人,其死後立即墮入無間地獄中……。」在世俗間,今生互為父子、兄弟、夫妻、朋友都是由於宿世有深緣才得以聚會一處共同生活,彼此間身心有著緊密的聯繫,若於其中挑起事端,製造矛盾,導致骨肉乖離,反目成仇,如此陰險心毒破人家庭,天理難容惡果難逃。且看以下現世報應的案例:元朝浙西有一大家,兄弟兩人在父親死後發生紛爭。米信夫挑唆兩人相訟,破其家庭,結果兄弟都悔鬱而死。信夫在二十年中都很富裕,至元中時,因為牽連叛案而至於邑。見吏儼如其弟,心中驚懼。吏強令招認,信夫耗盡資財方才得免,內心不服,於是告吏而至於府。見府吏確是其兄,結果施以酷刑逼其招認,後死於獄中。…… 待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