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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7月12日 星期五

親近善知識 _事師五十頌精解(十)


親近善知識 _事師五十頌精解()
開示 / 大悲恩師鋒 法師
(2)觀師如佛分二:1〕上師乃積聚資糧之殊勝福田;〔2〕於師影等亦應恭敬。

  1〕上師乃積聚資糧之殊勝福田
如是求法者  具戒忍功德  不虛誑於師  當獲金剛智
   具足持戒清淨、安忍(其他有情之損惱與欺凌,難行能行,無有厭煩)、大悲心與捨心(能把己之諸有褔德資糧普皆迴向施予一切眾生)四種大乘善根之求法者,於上師無半點虛誑而恭敬承事供養者,必當迅速積聚褔德資糧而獲證與諸佛實相無分別之法身智慧。因此,應觀想上師與諸佛無二。《金剛手灌頂續》中云:「秘密主,弟子於阿闍黎所應如何觀?如於佛、薄伽梵觀,即應如是。其心若如是,其善常增長,彼當速成佛,利一切世間。」
   《密集金剛》中亦指出:佛說惠賜「密集金剛」頂之上師,乃諸佛身語意金剛之總體,故弟子應觀此上師為與十方佛無異之金剛持如來。宗喀巴大師於其《事師五十頌釋》中進一步說明:「其餘一切密乘灌頂之上師,亦皆應觀為佛陀。」因眾生業障深重,故對佛之不動法身、圓滿報身、千佰億化身無緣得見。因此,諸佛以慈悲善巧安住於上師之身來調化眾生,使眾生得以淨除業障。再者,依心法而言:「觀師如佛」實乃藉師即佛之方便,隨時隨處自然任運積資淨障,達於自然自淨其意,故可穩速證道成佛。《金剛藏莊嚴續》中云:「恒常恭敬上師之弟子,宜觀師如佛,觀其為具大慧者,乃賜予自己佛果之如意寶,故應恒常觀上師功德,而不可觀察過失,觀察功德必得成就,尋覓過失必礙成就。」若生起尋師過失之心,則應及時覺醒,並防護將不再生,其竅訣為:常思師之功德,常念師之恩德,事師不視師過失,此乃修上師瑜伽之最大方便。《金剛空行續》中云:「應觀上師身為佛身,觀其身之部份如眼睛為諸菩薩,諸毛孔為諸羅漢,頂髻上住有五方佛,足下有帝釋、梵天等,上師自性功德所發之光為藥叉、乾達婆等空行護法,修行者應當如是恒時觀察」。
   對上師無恭敬心,或與上師稱兄道弟,或結為朋友關係皆得不到加持,亦無法依此關係獲得修持成就之究竟利益。諦洛巴尊者、馬爾巴上師周遭之眾生,並未得其最大加持而證悟便是事實。諦洛巴尊者周圍之人皆稱其為「乞丐諦洛巴」,故並未依止而得法益,唯那洛巴尊者一心恭敬事以師禮,方盡得恒河大手印之心要行持,而獲即生成就;馬爾巴上師之鄰居見他唯是娶妻生子,經營農場之商人,就連其子亦覺父親奇異,老是拿黃金去印度換舊書。而唯密勒日巴獨具慧眼,馬爾巴上師最初雖以耕田農夫形象示現之,其亦以身口意三業虔敬供養上師,得師最大加持而即生證道。因此,對上師之看法,往往與自己內心清淨與否,以及業力等有關。故為自己灌頂傳授正法竅訣之恩師,無論其行為如何,皆應看為善妙,視為功德,皆當視師如佛。觀其為諸佛法身所顯現之化身形相,代表諸佛廣行度化事業,如此修「上師相應法」以自淨其意,方可與上師智慧心融合為一,於明心見性後親見本覺智慧。方明瞭上師此種開悟自性之境界早已現前,並以慈悲心加持引導自己,方有今日獲得覺悟解脫之殊勝機緣。此時便會無造作的「觀師如佛」,亦能明悟自性本體上「心、佛、眾生三無差別」,故亦能對未識此本性之六道如母有情,而任運生起同體大悲,無緣大慈之殊勝菩提心。
  2〕於師影等亦應恭敬
若足踏師影  獲罪如破塔  於床坐資具  騎驀罪過是
   此頌告之學人用足踐踏上師影子之過失,等同於近五無間罪中之毀塔罪。影子尚不能足踏,故於上師床坐、鞋子、車乘等資具,亦不能用足踐踏;若踐踏則罪過亦等同毀塔之近五無間罪。此說可詳見於《大幻化網續》等經續中。《金剛空行續》中云:「對上師之身影與用具皆不可踐踏,更不能嘲弄上師之一切動作、言笑等,否則將恒常遭受諸苦,常遇不吉祥事,修行亦很難成就。但若為做打掃等三寶之事而迫不得以之時,則可先念誦任一佛親口宣說之四句偈,或念誦金剛薩埵心咒,即可免除罪過。」無垢光尊者於《如意寶藏論》中亦指出,若上師已開許則無妨。
 (3)依教奉行
若師所教誨  歡喜當聽受  自己若不能  則善言啟白
由依止師故  所作皆成就  現樂及生天  何敢違其教
   具有大智慧之弟子,應以極大之歡喜心聆聽上師之教誨,並受持奉行。但若自己遇到無力承辦,或慮上師之要求不如法時,則可婉言辭謝並說明理由,但切不可因此而對上師產生邪見,退失信心,甚至誹謗。然而,對上師如法之教言,則應以大精進心努力承辦,如此現生樂及生天之增上生樂,乃至究竟成就佛果之涅槃妙樂皆可獲得。因共與不共之成就皆必須獲得上師之加持方能成辦,故不應違越上師之珍貴教誨。
 (4)對待上師財物與眷屬之方法
師財如己命  師愛敬若師  師眷如己親  敬奉勿疏怠
   對待上師之財物如己生命般愛惜,對待上師(如子系傳承中大成就之在家上師)之空行母、子女等亦等同上師般恭敬,而上師之所有眷屬則當視如己之親友般愛護,虔心敬奉,切勿疏忽怠惰。不應貪圖上師之財物而將其物品據為己有,亦不應對上師之眷屬、弟子、施主等懷有害心,故應尊師之眷亦如師。
 (5)以清淨心侍奉一切分二:〔1〕必遮止之不如理行為;〔2〕依止一切如理行為。
  1〕必遮止之不如理行為
師眼能見處  身勿倚靠柱  智者身莫扭  亦勿伸拉手
不應於師前  覆頂及乘御  翹足手叉腰  安然而坐臥
或事緣令坐  勿舒於雙足  常具諸威儀  師起速當起
或於經行處  不應隨舉步  端謹立於旁  無棄於涕唾
亦勿於師前  私竊而言說  及鄰近語笑  歌舞作唱等
   此五頌指出弟子於上師視力及聽力所及處,必須遮止諸不如理行為。於上師前通常不能帶帽、纏頭、帶兵器、翹足而坐、手叉腰等,上師未上座前不應先坐,上師席地坐時己不應坐於墊上,師坐己則不可臥,師起座時自己則不可安然坐臥;或有特殊事之因緣,經上師開許後令坐,必須端身正坐,師起坐時己亦當速起,並恆常具足諸威儀,切勿舒懶於雙足,失諸威儀;或於上師正經過行走處,不應視若無睹,隨便舉步行走,應當端身嚴謹而立於路旁,恭讓上師先行,或通常走在上師之左後方,但應注意不可足踏上師影子 ;另外,於上師前不可隨便涕唾,指手劃腳,伸腿展足,往來經行,竊竊私語,及不應說妄語,未經觀察之胡言亂語,戲耍玩笑等滑稽語,以及無意義之無關綺語等,還有除大會供等必要時,上師未開許處不得隨便歌舞伎樂。……待續